導語:時尚品牌之間的復制或抄襲,一再惹來各方非議。而與此同時,H&M、優(yōu)衣庫、ZARA等快時尚潮流品牌的洶涌來襲讓人們改變了消費方式。
8月中旬,Louboutin與YSL的紅底鞋之爭落下帷幕
紅底鞋抄襲
法國著名鞋履品牌Louboutin深受名流歡迎。以紅色鞋底為招牌的Louboutin公司,在看到競爭對手伊夫圣羅蘭位于曼哈頓的專賣店內也銷售紅底女鞋之后,就以“非法競爭”和“商標侵權”之名將后者一紙告上法院。有關其指控伊夫-圣羅蘭抄襲一案,美國法院周三做出裁決,認為紅色鞋底并不屬于其特權。聯(lián)邦法院駁回其起訴,認為紅色鞋底雖然具有其特性所在,但卻不能視為獨家所有的“商標”。
郵差包設計爭議
相比之下,Proenza Schouler與Target Mossimo Messenger之間關于郵差包設計的版權是非卻更加難以被訴諸法律。兩個品牌的明星產品——郵差包盡管使用了幾乎一模一樣的設計,但Proenza Schouler的PS1郵差包售價1995美元,而Target的Mossimo郵差包則售價34.99美元。
盡管抄襲行為非常普遍,但Target的“陰險”之處在于利用了Proenza Schouler,后者曾經與之跨界合作推出平價系列,如今Target借著“Go International Designer Collective”的名義,擅自將這個系列重新生產販賣,導致Schouler的商品堂而皇之地出現(xiàn)在其店鋪內。
抄襲:快時尚潛規(guī)則
大部分快時尚品牌的戰(zhàn)略定位是買得起的快速時尚,這要求設計師們必須保持著極高的警惕性和迅速的反應能力,極度的壓力使設計師們在崩潰邊緣搞研發(fā),缺乏思考,大部分是從大牌設計元素中變相抄襲。目前,抄襲其他時尚品牌的設計已經成為快時尚品牌的“潛規(guī)則”之一。
一方面,人們默認抄襲是時尚圈難以擺脫的特性,很多的產品都是經過了仔細的調查和發(fā)展投資的,然后抄襲卻將設計師的產品的銷售量偷走了。
“我不喜歡那些糟糕的抄襲,這些原本是其設計師為其主流品牌設計的。要是我對于那些花費很少的時尚突然有靈感的話,我也會去做。但是絕不是改個尺寸,換個手法的去抄襲別人的設計。對于我來說,快時尚的設計也應該是有獨創(chuàng)性想法的。至于現(xiàn)在,我所看到的或多或少都是一個糟糕的復制,他們確實花費很少。”作為知名設計師,Miuccia Prada說,“但是,快時尚確實已經是當今社會的一部分了。”